关于举办“消防设施操作员”考前辅导/考前冲刺”研修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消防设施操作员”考前辅导/考前冲刺”研修班的通知

更新:2023-03-24 16:50:19      点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履行下列职责: 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进行消防工作检查考核,保证各项规章制度落实。 按照相关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检验维修,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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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事业单位及相关考生: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履行下列职责:

  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进行消防工作检查考核,保证各项规章制度落实。

按照相关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检验维修,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并持证上岗。

  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除履行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鼓励消防安全管理人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特有工种人员须经消防安全培训;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应取得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证书

  我单位联合相关机构于即日起为全国考生举办“消防设施操作员”初、中、高级考前辅导冲刺班,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消防安全检查:定期防火检查和每日防火巡查等工作人员。

  消防控制室监控:设备状态记录与检查和处置火灾与故障报警等工作人员。

  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使用与维护灭火器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消防设施操作等相关工作人员。

  消防安全管理与培训:消防管理和消防培训等相关工作人员。

二、培训内容:

  理论基础知识:根据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要求,将理论基础内容按照章节进行强化巩固,掌握理论考试重点,同时为实操课程学习打下坚实基础。

  实操习题演练:针对实操理论相关知识点进行提炼总结,以习题的形式进行专项训练,帮助学员快速消化掌握重难点,强化做题能力。

  专业技能操作:根据各等级专业技能考试要求,进行现场技能操作演示及学习指导, 并进行技能操作考试模拟演练,快速拔高实操应用能力。

三、报考条件:

  五级/初级: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四级/中级:初级满4/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三级/高级:中专学历中级满5/大专学历中级满2年。

  二级/技师:中专学历高级满3/大专学历高级满2年。

  一级/高级技师:二级/技师满四年。

四、培训等级

初级中级高级

五、审核材料(参加考核认证的学员)

  1、身份证正反面、一寸白底数码照片。

  2、最高学历证明、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

  3、以上材料均以电子版或者扫描件形式发送。

、申报流程(考核认证学员)

  1、参加考核认证学员经过审核通过,支付相关费用,开通学习账号,发送学习资料,未通过审核人员不需支付。

  2、我中心统一协助报名。

  3、考试合格学员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应急管理部颁发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七、培训时间:线上辅导,报名后24小时内开通账号。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8313522

  报名邮箱:mail@zcxl.cn

  报名电话:010-56299996

  报名手机:13241420256

  联 系 人: 曹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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