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事业单位设备管理/钳工及相关负责人员: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推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决策精神,钳工已经正式被纳入到《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钳工目前属于行业紧缺人才,在各地人才引进计划中,均为列为一类紧缺专业人才,为了引导广大技术工人立足岗位成才、提高技术业务素质在各企业中重要岗位中发挥重要作用,现举办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研讨班,具体通知如下:
一、鉴定工种及等级
职业名称:钳工 鉴定级别: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
二、鉴定申报条件
1、技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并在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2年以上,或者虽不满2年但具有相关职业(工种)的中级职业资格证书;
(2)、取得工程师职称或助理工程师三年以上职称。
2、高级技师(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三、研讨、鉴定方式
1.研讨分面授、自学、实训三部分。面授和实训按大纲要求由机构统一安排时间集中面授;自学由学员自行安排时间。
2.研讨、鉴定内容
鉴定按理论知识(包括专业知识和安全知识)、操作技能(现场操作、案例分析及生产实习),理论及技能合格为鉴定合格。
四、考培时间
初次报到时间地点: 2018年3月17-18日 北京/武汉
(报名截止时间:2月8日)
五、研讨及鉴定费用
1、标准收费:3000元(含研讨、教材、资料、实训费等)。
凡符合报考条件,持有我机构正式会员卡者,可免费参加研讨,报名时需提供会员卡。
2、报名鉴定费:一级:6800元,二级:5800元
六、其他说明
1. 请各单位按照研讨要求,组织相关研讨人员,并合理安排研讨时间。
2. 提供资料:(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两寸蓝底免冠照片四张;(3)如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提供复印件;(4)学历的提供学历复印件;(5)单位工作证明一份;
咨询热线: 4008-313-522
官方网站: www.pxrz.org
联系电话: 010-51654850
报名邮箱: mail@zcxl.cn
联 系 人: 曹老师
手 机: 13241420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