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电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训班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和技能人才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等有关文件要求,“十四五”期末,在以技能人员为主体的规模以上企业和其他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中,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普遍建立与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相衔接、与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相适应,并与使用相结合、与待遇相匹配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涌现一大批高技能领军人才、大国工匠、能工巧匠,高端带动作用不断增强,引领集聚效应不断扩展,培养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等级清晰、素质优良的产业工人队伍。
2023年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已确定考培鉴定时间,现我单位联合相关考培机构开展相关招生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鉴定对象:
使用工具、量具和仪器、仪表,安装、调试与维护、修理机械设备电气部分和电气系统线路及器件的人员。
二、培训时间;
2023年3月-12月(考试鉴定时间每季度一次,以准考证为准)
三、培训鉴定内容:
理论,技能,实操(综合)三个科目,培训具体内容见职业技能等级考核标准。
四、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含) 以上(2)本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 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 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 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 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含) 以上。
(2) 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 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4年(含) 以上。
注:相关专业:数控机床装配与维修、机械设备装配与自动控制、制冷设备运用与维修、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 、电梯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运用与检修 、煤矿电气设备维修。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工业网络技术。机电技术应用、电气运行与控制、电气技术应用、纺织机电技术。铁道供电技术、农业电气化技术等专业。
职业技能等级考试社会化考试鉴定要求逐级申报,企业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条件、职工日常表现、工作业绩等,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术攻关、揭榜领题等相结合,打破学历、资历、年龄、比例等限制,对技艺高超、业绩突出的一线职工,按照规定直接认定其相应技能等级,对于技艺高超,业绩突出的人员可以破格申报认定相应等级。
五、相关等级和证书:
三级,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经培训合格者,可参加《电工》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考评合格者由考评机构颁发《电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采用全国统一编号,可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官方网站(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查询真伪。
六、报名方式和报名条件
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参加考试鉴定人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电子版、学历证书彩色复印件/电子版、近期2寸免冠证件蓝底彩照4张/电子版。
申报人员需将填写好的报名表,工作证明及有关费用提前寄(汇)至指定地址/账户,公司将据此向申报人员寄发《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表》等考务安排。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8313522
报名邮箱:mail@zcxl.cn
报名电话:010-56299996
报名手机:13241420256
报名网址:www.zcxl.cn
联 系 人:曹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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